根据湖南省教育厅文件精神,特制订我院2015年单独招生工作方案:
一、组织领导
为了加强我院单独招生考试管理,确保组考工作规范、安全、有序,学院成立了单独招生考试工作领导小组。学院院长担任领导小组组长,分管招生和教学的副院长、纪检书记担任副组长,招生就业处、教务处、纪检监察室、保卫处、各系主要负责人为领导小组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工作办公室,挂靠招生就业处,负责协调和处理日常工作。
组长:王聪田
副组长:彭友华 张圣喜 冯秀金
成员:肖宪龙 匡晓东 韩兰香 高文
二、招生专业及招生计划
根据我院的办学特色,面向湖南省招收1200名会计电算化等专业学生。具体专业、计划和学费(元)如下:
专业 类别 |
专业名称 |
学费 |
科类 |
层次 |
计划数 |
学制 |
商贸管理系 |
会计电算化 |
3500 |
|
高职 (专科) |
250 |
三年 |
金融与证劵 | ||||||
旅游管理 (含酒店管理、乘务方向) |
4600 | |||||
建筑工程系 |
建筑工程技术 |
4600 |
200 |
三年 | ||
工程造价 | ||||||
机械与汽车工程系 |
机械制造与自动化 (含模具、数控、航海方向) |
4600 |
150 |
三年 | ||
汽车技术服务与营销 | ||||||
电子电气工程系 |
机电一体化技术 (含电气自动化技术) |
4600 |
60 |
三年 | ||
应用电子技术 | ||||||
信息与艺术设计系 |
计算机应用技术 (含网络技术、软件技术) |
4600 |
110 |
三年 | ||
图形图像制作 | ||||||
室内装饰设计 | ||||||
动物科技 |
畜牧兽医 |
3000 |
170 |
三年 | ||
宠物养护与疫病防治 | ||||||
环境与 生物科技系 |
种子生产与经营 |
3000 |
130 |
三年 | ||
现代农业 | ||||||
园林工程技术 |
4600 | |||||
环境艺术设计 |
4600 | |||||
人文科技系 |
服装设计 |
4600 |
60 |
三年 | ||
政治理论课部 |
农村行政与经济管理 |
3500 |
70 |
三年 |
注:1、以上各专业收费标准按湖南省物价局核准的收费标准收取,若有变化,则按新标准执行。
2、专业单招计划视录取情况可以适当调剂。
三、招生对象和报考条件
已参加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的湖南省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中专毕业生。报考条件同2015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名条件。
四、报名办法
1、考生报名实行现场报名方式,即考生持本人身份证(原件)、网上报名号(报名时系统自动生成),在规定时间内到我院招生处办理报名资格确认手续,领取准考证。
2、报名地点:办公楼二楼招生就业处办公室
3、报名时间:3月2日—4月15日
4、报名资格确认时间:4月10日
五、填报专业志愿
考生填报专业志愿在考试报名时进行。每个考生只可填报一个专业,并注明是否愿意服从两个专业调剂录取。
六、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
考生的思想政治品德考核和身体健康状况检查均采用考生报考普通高校招生时所采集的信息。
七、命题、考试与评卷
命题、组考与评卷在省教育厅、省教育考试院的指导、监督下,由我院组织实施。
1、考试科目:采取文化课测试的模式。
英语、语文、数学三科,满分为150分,共一张试卷。
2、考试时间:
4月18日(星期六)(暂定)上午: 9:00—11:30
3、考试地点:教学楼。
4、评卷:由我院组织专家参照湖南省201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评卷规定进行。
八、录取
1、录取分数线由我院自行划定,我院将结合考生文化课成绩,按志愿及专业计划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或直接使用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2、我院在5月15日前将录取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后,办理正式录取手续。新生凭我院录取通知书报到入学。凡被我院正式录取的考生,一律不再参加2015年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及录取。
3、凡被我院单招录取新生不得办理转学及在单招专业外或跨类转换专业。
4、单招录取的新生享受高考普招新生同等待遇。
5、新生入学三个月内进行体检复查和入学资格审查,不合格新生一律取消录取,退回生源地。
九、考试监管
本着“公平竞争、公开选拔、公开程序、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由学院纪委及学院纪检监察室对命题、制卷、保密、组考、评卷、面试、录取等各个环节实行全程监管。举报电话:0745-2775000。
十、剩余计划的安置
如单独招生计划不能完成,则调整至湖南省内的普招计划参与常规投档。
十一、联系方式
咨询电话:0745-2775586,2775611,2775993(兼传真)
联系人:彭老师、张老师 邮 编:418000
地 址:湖南怀化市河西经济开发区云顶集团优惠活动大厅院内
云顶集团优惠活动大厅
二0一五年二月二十七日